第(2/3)页 “哎,讨厌死了。”陆繁星干脆合上书,开始自言自语。“或许是我对林冲有偏见。但真的不喜欢他,感觉《水浒传》这本书,就是恶霸大杂烩。” 怎么说呢,《水浒传》的某些细节,细细琢磨的话,真的很让人不寒而栗。 比方说吃人。 梁山好汉对吃人的态度,真的挺随意的。 像孙二娘的黑店,绰号旱地忽律的朱贵的酒店都卖人肉。 人肉叉烧包,以及人肉烧烤,可是《水浒传》里出了名的。 《水浒传》还有一幕,写的是黄文炳被抓后,李逵在他面前割他的肉烤着吃。黄文炳死后被剜心做醒酒汤,在场的包括宋江都喝了一碗。 然后又有李鬼被李逵识破诡计并杀死后,被割肉烤着下饭。而李逵双目赤红,未必没有人肉吃多了的原因。 再比方说山滥杀无辜,包括宋江在内,好像杀个人就跟杀鸡一样。像李逵发狂,击杀过路的人,更是稀疏平常。 在陆繁星看来,《水浒传》妥妥就是描述□□团体,自强不息的故事。 而且吧,说宋江讲义气,其实宋江就是假仁假义。还是个官迷。最终为了诏安,可是将一众好兄弟都坑了一个遍。得善终的不过12人,其余的好汉,都不得善终。 “锦儿姐居然喜欢林冲。为什么喜欢?他们好像完全没有交集啊。”陆繁星想不明白,在他看来,就是两个八竿子打不着关系的人,突然就凑到了一起。 只是锦儿到底是丫鬟,还是签了卖身契的那种丫鬟。张娥说动张教头收锦儿做义女,并且毁掉卖身契,对于锦儿来说,是最好的结果了。 至于《水浒传》原著中,林冲娘子自缢而死,张教头病故,家产都归了锦儿,锦儿招赘个丈夫过活的剧情,有陆繁星在呢,肯定不会发生。 所以,能被张教头收为义女,并且给她准备一份嫁妆风光出嫁,对于锦儿来说,真的是最好结果。没有意外,最终锦儿会嫁给林冲。 原著里,张娥之所以会被高衙内一眼看中,最主要的还是张娥长得十分漂亮。而锦儿呢,也是好看的,但是比较张娥,还是要略逊几分。 如果再去东岳庙上香,依着高衙内的高眼光不一定看得上锦儿。 等等,也不一定。说不得高衙内这个人荤素不忌呢。 “所以还是阉了吧。”陆繁星自言自语:“把高衙内阉了,简直是史无前例英明的选择。就是时间段,啧啧,不好选择” “总不可能等锦儿和表姐一起东岳庙上香的时候,再暗中对高衙内下手吧。”陆繁星搓了搓下颌,继续放开思绪。 “还是尽早解决,免得高衙内在搞出花花太岁的名声,暗中不知道糟蹋了多少良家妇女。”这么想着,陆繁星当即拍板决定,趁着今晚的天色一定极好的时间段,偷偷溜去太尉府,手起刀落砍黄瓜。 事实证明,武功的好与坏,并没有被年龄局限。哪怕陆繁星才10岁,看起来一团孩子气,但换上夜行衣的他,绝对是黑夜中最靓的那只崽。 陆繁星快速的飞奔,杀向了高太尉府。运气不错,高衙内今天并没有去花街柳巷,而是在家搂着娇俏的丫鬟,露天就胡搞。 这给与了陆繁星极大的方便不是。 陆繁星干脆就将迷药下在酒水里,并且为了保险起见,还撒了一把无色无味,会通过空气传播的迷药。数了个‘123’院子里那一堆不堪入目的玩意儿,就直接倒地陷入了深度昏迷。 陆繁星摸出手术刀,那叫一个快狠准的手起刀落,将某根已经烂了的黄瓜连根切了。血呼啦流了一地,估计很疼,陷入深度昏迷模式的高衙内居然颤抖了一下。 陆繁星连连啧啧,下一刻果断离开。而他离开后不久,倒地昏迷的一堆不堪入目的玩意儿纷纷醒来,看到高衙内的残样儿后,纷纷发出惨叫。 于是乎,惊动了无数的猫猫狗狗,而高衙内被不知名人士深夜割的事情,第二天就广为传播。不到一天功夫,基本全汴京城的人都知道了,甚至第三天上早朝,夜里和李师师来了一场爱的约会的宋徽宗还在早朝上问高俅,你那好义子真的成了公公。 高俅一张俊脸长得通红。 首先,宋徽宗选亲信的原则,应该就是颜狗对于颜值的追求。高俅首先得是个大帅哥,才能受到宋徽宗的喜欢,进而发现高俅和他一样喜欢蹴鞠,快快乐乐的纳为亲信。 可以说满朝文武,高俅的颜值属于最高的那一挂。 这不,即使是羞愤难当,高俅依然是最靓的那只崽。而看到高俅这幅样子,宋徽宗的眼睛越发明亮。 “所以,真成了公公?” 第(2/3)页